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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5年度职称网上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

来源: 绍兴市建筑业管理局 发布日期: 2015-03-04 09:25:17 点击次数: 2879

 各部门、各下属单位:

根据绍兴市人事局(绍市人职[2009]27号)《关于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的意见(试行)》要求,结合实际,做好2015年度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结合考试考务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考试对象

申报建筑、水利、交通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。根据绍市人社职[2014]24号文件精神,2015年起,首评政策停止执行,绍市职改办[2000]10号《绍兴市职称工作为农业和非公有制经济服务若干意见》予以废止。

二、专业划分

    1、建筑专业:包括城乡规划、建筑设计、建筑结构、建筑施工、给排水工程、建筑电气、暖通工程、建筑装饰、岩土工程、工程造价、风景园林、市政道桥等;

    2、水利交通专业:包括水利、水工建筑、水利地质勘探,公路工程等(申报水文、港航工程专业不用参加答辩)

三、考试形式、内容及要求

    考试采用先培训后答辩的形式。培训采用专家授课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进行。答辩内容由基础理论部分、专业技术部分和专业实践部分的有关问题组成。《工程建设题集》一书及其他专业用书等作为答辩参考用书。

考生应考答辩时,须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(临时身份证和“准考证”参加答辩,缺一不得不参答。

四、网络报名、现场确认时间及要求

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。网络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5310日至318日,届时,报考人员登录绍兴人事培训考试网(网址:www.sxpxks.com)进行网上报名。网上报名时,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,如实填写《2015年度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结合考试报名表》,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。上传照片的要求为2010年以后拍摄的本人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证件照,jpg格式,照片的宽和高比例为1:1.4,照片文件大小应为10-20k之间,并不大于200×280像素,不小于80×110像素(电子照片处理帮助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的“办事指南”栏目)。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并上传照片后,即完成本次报名。联系电话:0575-8150332985224188

报考人员填写完成《报名表》并确认无误后,需下载打印《报名表》(打印的《报名表》上的信息必须与报名系统填写的信息一致)。在诚信声明处签名,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,进行现场确认并缴纳答辩费用。

市直及各区、县(市)现场确认时间安排表

时间

市直及各区、县(市)

现场确认地点

323

市直和越城区

曲屯路368号附楼2楼大厅

324

柯桥区

曲屯路368号附楼2楼大厅

325

上虞区

曲屯路368号附楼2楼大厅

326

市直、越城区、柯桥区、上虞区

曲屯路368号附楼2楼大厅

331

诸暨市

诸暨市人社局(诸暨市暨阳街道永昌路12号人社局大楼

42上午

嵊州市

嵊州市人才市场(东南路596)

42下午

新昌县

新昌县人社局(鼓山中路179

五、考试时间、地点安排

根据职称评审工作的特点,培训答辩工作一般在六月底前完成。具体培训、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。

六、合格证书和有效期

报考对象经专家组答辩合格后,发给相应的合格证书。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。

职称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,关系到专业技术队伍的建设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。市直和区、县(市)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,认真、细致地做好组织工作,以保证考评结合工作的顺利进行。

 

绍兴市职称评审中心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5年2月13

 

 

主题词:人事  职称  考评结合  考试  通知

抄送:绍兴市人社局

绍兴市职称评审中心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5213日印发